歐盟統(tǒng)計局發(fā)布報告:目前,歐盟成員國的城市垃圾處理水平差異較大。首先,人均產生垃圾量不同,丹麥年人均759公斤,而波蘭、羅馬尼亞僅272公斤,并列歐盟倒數第一;再者,垃圾回收率差異較大,匈牙利、保加利亞為30%,羅馬尼亞不足5%,在歐盟排名末位。2014 年,82%的羅馬尼亞城市垃圾采用填埋處理,大幅高于歐盟平均水平27%。報告認為,羅必須從根本上改變其垃圾管理方式,逐步替代填埋處理方式。歐盟其他成員國需共同努力,使得2020年歐盟國家城市垃圾回收率達到50%。
歐委會監(jiān)控成員國的垃圾產生量,并對是否達到歐盟環(huán)境指令要求進行核查。歐盟要求逐步降低填埋處理的垃圾數量,并對可回收的包裝垃圾設定了配額制度——自2001年起,成員國要使包裝垃圾的回收率逐步達到50%,2008年達到60%,歐委會將對不能達到要求的國家處以高達每天20萬歐元的罰款。對于可生物降解的城市垃圾,成員國必須在2016年6月16日前使其填埋比例降到35%以下。
2014年,歐盟平均城市垃圾回收率提高至28%,如加上對有機材料進行的堆肥處理部分,比例提升至44%。歐盟成員國中,城市垃圾回收和堆肥處理率超過50%的國家包括德國(65%)、奧地利(62%)和比利時(57%)。 |